合肥市瑶海区房屋征收决定公告合(瑶)房征告【2024】6号根据国务院关于《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和《合肥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办法》的规定,现将该决定相关事项公告如下:一、征收依据:根据合发改投资【2022】329号、330号文件决定,对龙云寺巷(广德路-通达路)、惠风巷(广德路-通达路)改造项目实施改造,四、征收实施单位:合肥市瑶海区龙岗筹备组,六、征收补偿方案:见具体方案,腾空房屋,完成搬迁,征收实施单位按照征收补偿方案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偿,由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同时收回,八、被征收人在搬迁期限内不搬迁的,将根据相关法规作出补偿决定直至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被征收人对公告的征收决定行为不服的,可以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向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者自公告之日起6个月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二O二四年七月二日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