莲都区碧湖镇2024(24)号地块(碧湖新城三峰周边大搬快聚地块)项目征地补偿安置方案(编号莲征安置〔2023〕29号)已经本机关确定,核减原征地补偿安置方案中需征收概头村农民集体所有土地面积0.7414公顷,其中:征地区片综合地价补偿金额(包括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核减后,原方案区片综合地价补偿金额为188.0991万元,核减补偿金额81.1833万元,新方案区片综合地价补偿金额为106.9158万元,核减补偿金额17.23755万元,新方案补偿金额为22.7013万元,核减原方案征地中参加被征地农民基本生活保障人数15人,现方案调整为概头村参加被征地农民基本生活保障人数为20人,特此通知附件1:征地补偿安置方案(编号莲征安置〔2023〕29号)附件2:土地现在调查成果(调整后)附件3:红线图(调整后)丽水市莲都区人民政府2024年6月21日征地补偿安置方案莲征安置〔2023〕29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等有关规定,二、征收土地补偿标准、安置方式及保障内容1.征地区片综合地价包括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按《丽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重新公布丽水市市区征收集体土地区片综合地价补偿标准的通知》(丽政办发〔2023〕62号)文件规定的征地区片综合地价补偿标准进行补偿,具体为:地类名称区片等级面积(公顷)补偿标准(万元/公顷)补偿金额(万元)耕地二级区片0.9764109.5106.9158合计/0.9764/106.9158备注:农村宅基地征收补偿标准按丽政办发﹝2023﹞62号文件第五条进行结算,本次征地中参加被征地农民基本生活保障人数共20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