丽水市区2024(5)号地块联城科创产业园及基础设施工程-花街路(联花路-城北街)道路工程一期项目征地补偿安置方案(莲征安置〔2024〕15-02号)已经本机关确认,附件:1.征地补偿安置方案2.土地现状调查结果丽水市莲都区人民政府2024年6月14日附件1征地补偿安置方案莲征安置〔2024〕15-02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等有关规定,拟定本次《征地补偿安置方案》,一、征收目的、范围及土地现状因丽水市区2024(5)号地块联城科创产业园及基础设施工程-花街路(联花路-城北街)道路工程一期项目建设需要,需征收莲都区联城街道路湾村农民集体所有土地9.4230公顷,其中耕地6.1403公顷、园地0.1239公顷、林地1.9896公顷、其他土地(田坎)0.7080公顷、交通运输用地(农村道路)0.3668公顷、水域及水利设施(沟渠)0.0944公顷,二、征收土地补偿标准、安置方式及保障内容1.征地区片综合地价包括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按《丽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重新公布丽水市市区征收集体土地区片综合地价补偿标准的通知》(丽政办发〔2023〕62号)规定的征地区片综合地价补偿标准进行补偿,具体为:地类名称区片等级面积(公顷)补偿标准(万元/公顷)补偿金额(万元)耕地二级区片6.1403109.5672.362850园地二级区片0.1239109.513.567050林地二级区片1.989666131.313600其他土地(田坎)二级区片0.7080109.577.526000交通运输用地(农村道路)二级区片0.3668109.540.164600水域及水利设施(沟渠)二级区片0.0944109.510.336800合计9.4230945.270900备注:农村宅基地征收补偿标准按丽政办发﹝2023﹞62号文件第五条进行结算,2.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费用实行包干补偿与按实补偿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补偿,即按照耕地、园地、其他土地(田坎)、交通运输用地(农村道路)、水域水利设施(沟渠)23.25万元/公顷,林地10.5万元/公顷的标准补偿给包干统筹,青苗和地上附着物补偿费共计193.717350万元,本次征地中参加被征地农民基本生活保障人数共115人,附件2:现状调查结果.pdf莲政征补偿〔2024〕15-02号.pdf丽水市莲都区人民政府2024年6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