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浙江省财政厅浙江省水利厅关于提前下达2024年省水利建设与发展资金的通知》(浙财农﹝2023﹞71号)、《浙江省财政厅浙江省水利厅关于下达2024年第二批省水利建设与发展专项资金的通知》(浙财农﹝2024﹞17号)《浙江省水利建设与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浙财农﹝2020﹞51号)文件要求,拟将2024年第二批省水利建设与发展专项任务及资金分解方案予以公示,公示时间:2024年5月6日---2024年5月13日,在公示期内,任何单位或个人如对分解方案有异议的,应当以书面形式向相关单位反映,以单位名义反映问题的应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问题的应署上本人真实姓名,受理单位将按规定对其身份予以保密,并对提出的书面意见进行研究,匿名反映的不予受理,联系单位:县水利局0578-8073380,县财政局0578-8811979,附件:附件松阳县2024年一般水利建设项目和管理任务及补助资金分配表.xls松阳县水利局松阳县财政局2024年5月6日本文授权本网站发布,下载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