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就我市预拌混凝土专业承包资质、模板脚手架专业承包资质、施工劳务企业资质证书有效期延续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申报材料按照《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住房城乡建设部第22号令)、《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建市〔2014〕159号)等规定,拟对我局核发的预拌混凝土专业承包资质、模板脚手架专业承包资质、施工劳务企业资质证书申请延续的企业,(一)预拌混凝土专业承包资质延续申报材料1.《建筑业企业资质申请表》,5.技术负责人、试验室负责人身份证、执业资格证书、职称证书或技能证书,(二)模板脚手架专业承包资质延续申报材料1.《建筑业企业资质申请表》,6.技术负责人身份证、执业资格证书、职称证书或技能证书,7.技术工人的身份证复印件、职业培训合格证书或职业技能证书,(三)施工劳务企业资质资质延续申报材料1.《建筑业企业资质申请表》,5.技术负责人身份证、执业资格证书、职称证书或技能证书,6.技术工人的身份证复印件、职业培训合格证书或职业技能证书二、核查要求(一)我局收到企业资质延续申请后,将按照资质管理规定及资质标准要求对企业所提交的资料内容进行核查,(三)企业申请办理由我局核发的预拌混凝土专业承包资质、模板脚手架专业承包资质、施工劳务企业资质证书延续事项的,应当在资质证书有效期届满前及时向我局提交资质延续申请,资质证书有效期届满前未申请延续的,三、申报途径(一)预拌混凝土专业承包资质、模板脚手架专业承包资质:申请企业将资料和原件提交至市民服务中心C区3楼市住建局政务窗口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