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四川省财政厅《关于充分发挥职业技能提升行动专账资金效能扎实推进职业技能提升行动的通知》(川人社办发〔2021〕22号)和《关于进一步做好以工代训工作的通知》(川人社办发〔2020〕114号)文件要求,落实以工代训工作作为扶持受疫情影响企业的重要举措,根据企业申请,并经有关部门审核,有11家企业符合以工代训发放政策规定,现予以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如有异议请向区就业局反映(联系电话:0818—2375414),附件:2021年第二批享受以工代训补贴企业名单达州市通川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2年5月5日附件2021年第二批享受以工代训补贴企业名单序号企业金额(元)1达州市酩嘉贸易有限公司134002四川志泽文化旅游发展有限公司908003达州市绿叶长途客运有限公司264004达州市明宏通讯设备销售有限责任公司192005四川三圣宫食品有限公司726006达州市鸿运实业有限责任公司516007达州市大昌实业有限责任公司1150008达州市高济医药有限公司942009四川省万盛药业连锁有限公司32840010四川东升大药房连锁有限责任公司25700011达州市公共交通有限公司1008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