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3年度大学生就业实践补贴、商业保险补贴申报工作的通知各实践基地:为加强我区大学生就业实践基地建设,根据《奉化区大学生就业实践基地管理暂行办法》(奉人社〔2019〕61号)、《宁波奉化奉化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宁波市奉化区财政局关于鼓励就业创业和技能培训的若干意见》(奉人社〔2021〕69号)文件,现就申报2023年度大学生就业实践补贴、商业保险补贴通知如下:一、申报对象我区的大学生就业实践基地二、申报条件及标准1.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接收普通高校在校生、毕业两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本区户籍16-24周岁已办理失业登记的未就业青年实习、见习,3.为就业实践人员购买商业保险或缴纳单独工伤保险,且提供每人每月不低于全区最低基本工资标准的生活补贴,三、补贴标准每人每月按照当年度区最低工资标准的60%享受就业实践补贴,同一实践基地最高不超过10万元,按每人50元标准享受商业保险或缴纳单独工伤保险补贴,对大学生就业实践基地接收大学生实习、见习超过10个人以上的,四、申报材料1、《奉化区大学生就业实践、商业保险补贴申领表》(详见附件)2、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4、户籍证明原件复印件(仅接收的本区户籍16-24周岁已办理失业登记的未就业青年提供),申报地点:奉化区就业管理服务中心(茗山路90号)联系电话:0574-88511865六、其他事项1、就业实践活动持续时间一般不少于1个月,同一人员补贴期限最长不超过6个月,附件:《奉化区大学生就业实践、保险补贴申领表》宁波市奉化区就业管理服务中心2024年7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