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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大兴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开展2024年度北京市知识产权试点、优势单位申报和2021年度北京市知识产权试点、优势单位复审工作的通知

大兴区人民政府 | 2024-10-17
辖区各企、事业单位:根据《北京市知识产权试点优势单位认定与管理办法》(京知局〔2024〕130号,有关事宜通知如下:一、试点单位和优势单位申报(一)申报时间2024年10月18日至11月10日(二)申报条件申报北京市知识产权试点单位应符合《办法》第二章中第四条、第五条规定的相应条件,认为符合条件的,填写《北京市知识产权试点优势单位申报书》(见附件3,填写Excel表内的2个sheet)注意准确选择申报事项,另需提交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扫描件,公示期满无异议的,还需将《北京市知识产权试点优势单位申报书》的电子件以及申报单位证明知识产权工作情况的材料电子件(可编辑Excel文件和加盖公章后扫描的PDF文件)发送至大兴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指定邮箱zscq12312@163.com,(二)复审材料提交时间2024年10月17日至11月20日(三)复审程序1.参加复审的单位填写《北京市知识产权试点优势单位复审申报书》(见附件5,将可编辑文本和(封面加盖公章)扫描PDF版于11月20日前提交至大兴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指定邮箱zscq12312@163.com,认定复审合格的知识产权试点单位、知识产权示范单位(改为知识产权优势单位),公示期满无异议的,维持知识产权试点单位、优势单位资格,复审不合格或无正当理由不参加复审的,将取消北京市知识产权试点、优势单位资格,三、联系方式1.大兴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联系人:李亚鹏联系电话:010-69243319舒亚玲联系电话:010-69204809邮箱:zscq12312@163.com2.北京市知识产权局联系人:刘凯联系电话:010-82615339郭晓萌联系电话:010-88011718邮箱:chanyechu@zscqj.beijing.gov.cn附件1:北京市知识产权试点优势单位认定与管理办法.pdf附件2:申报操作指南.doc附件3:北京市知识产权试点优势单位申报书.xls附件4:复审单位参考名单.pdf附件5:北京市知识产权试点优势单位复审申报书.xls北京市大兴区市场监督管理局2024年10月17日扫一扫在手机上打开页面相关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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