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湖南省医保谈判药品“双通道”管理办法》(湘医保发〔2021〕34号)、《长沙市医保谈判药品“双通道”管理工作的通知》(长医保发〔2021〕76号)等文件要求,经各医疗机构自愿申报、医保经办机构核验,现对我县县域内第一批“双通道”管理药品服务定点医疗机构名单(具体名单见附件)进行公示并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间接受社会举报,期限自即日起7天,如有异议,可直接向长沙县医疗保障事务中心反映,公示时间为2022年1月14日至2022年1月20日,监督电话:0731-84029168受理时间:工作日9:00-12:00,13:00-17:00附件:长沙县县域内第一批“双通道”管理药品服务定点协议医药机构名单长沙县医疗保障事务中心2022年1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