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积极培育和发展社会组织,加强龙华区社会组织孵化服务中心入驻管理工作,我局对《龙华区社会组织孵化服务中心入驻管理办法》(深龙华民规〔2020〕10号)进行修订,形成了《龙华区社会组织孵化服务中心入驻管理办法(修订征求意见稿)》,内容详见附件,现就该征求意见稿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欢迎社会各界人士积极参与,一、征集时间公开征求意见时间为2024年10月21日至11月19日,二、意见反馈途径和方式(一)通过信函方式将意见寄至:深圳市龙华区清龙路8号龙华区民政局706办公室,联系人:罗工,并请在信封上注明“龙华区社会组织孵化服务中心入驻管理办法修改意见”字样,(二)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将意见发送至邮箱szlhmzj@szlhq.gov.cn,请在邮件标题注明“龙华区社会组织孵化服务中心入驻管理办法修改意见”,并请附上联系方式和单位名称,附件:1.龙华区社会组织孵化服务中心入驻管理办法(修订征求意见稿)2.《龙华区社会组织孵化服务中心入驻管理办法》修订说明深圳市龙华区民政局2024年10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