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县产业基金按照“政府引导、市场运作、科学决策、防范风险”和“谁主管、谁负责”原则进行运作管理,县基金管理委员会为县产业基金的决策机构,按照委托协议约定负责基金的具体投资和运作管理,开展对拟投资合作项目尽职调查、风险评估、投资谈判、拟定章程或合伙协议、投后管理、基金退出等专业化运作,(二)县产业基金通过股权投资方式进行运作,(三)县产业基金一般应委托专业投资机构进行运作和管理,四、投资管理(一)县产业基金投资管理一般程序为:项目征集、项目初审、项目立项、尽职调查、投资决策、公示、投后管理等,(三)县主题产业基金应建立完善的投后管理制度,基金管理公司应在该事项发生后及时报送基金管理办公室后提交基金管理委员会决策,4.基金投资项目不符合本办法及相关运作方案政策导向的,或绩效达不到预期效果的,(四)县产业基金和基金管理公司应按照国家相关法规及政策要求在相应的行业监管机构、国家监管部门登记或备案,把工作人员在推进县产业基金投资运作中先行先试出现的失误和错误,5.在我县重点发展产业的项目投资以及对小微企业、创业企业的风险投资中发生损失的,各基金管理公司应及时向基金管理办公室报送各基金的投资运作、项目进展、股本变化、资金使用等情况,(四)县产业基金运作和管理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