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晋创谷·太原”科技成果转化和产业化项目管理办法(试行)》(并科〔2024〕23号),启动以“先投后股”方式支持“晋创谷·太原”科技成果转化和产业化项目的申报工作,一、支持方式以“先投后股”方式支持科技成果在“晋创谷·太原”开展概念验证、小试、中试及二次开发等项目,以科技项目形式向企业“投”入财政资金,当被投企业实现市场化股权融资或进入稳定发展阶段达到股权转化条件后,二、支持对象“先投后股”支持对象为入驻“晋创谷·太原”,三、支持标准单个项目支持资金原则上不超过项目总投入的50%,四、实施期限“先投后股”项目实施周期原则上不超过6年,五、申报条件(一)申报项目须符合“晋创谷·太原”产业导向,(二)所转化的科技成果具有良好的开发价值及产业化前景,六、申报时间及材料(一)申报时间项目实行常态化申报,(二)申报材料1.《太原市以“先投后股”方式支持科技成果转化和产业化项目申报书》(附件1),2.《太原市以“先投后股”方式支持科技成果转化和产业化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附件2),申报企业填写《太原市以“先投后股”方式支持科技成果转化和产业化项目申报书》《太原市以“先投后股”方式支持科技成果转化和产业化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九、联系人及联系方式(一)政策咨询服务太原市科技局成果科:联系人:张晓军联系电话:0351-4227350太原技术转移促进中心联系人:张晓鹏联系电话:0351-7786082(二)组织推荐单位中北高新区创新发展部联系人:谷雅清联系电话:0351-7726254(三)材料受理联系人:国投晋创谷(太原)运营发展有限公司联系人:李靖联系电话:0351-6858888附件:1.《太原市以“先投后股”方式支持科技成果转化和产业化项目申报书》2.《太原市以“先投后股”方式支持科技成果转化和产业化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提纲》太原市科学技术局2024年10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