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下达2024年省级先进制造业发展专项(支持大型产业集聚区建设)资金项目计划的通知》要求,我市获得2024年省级先进制造业发展专项(支持大型产业集聚区建设)资金5000万元,奖励资金由地市政府用于向园区开发运营公司注入资本金或者通过股权投资、政策性基金等方式统筹支持大型产业集聚区建设发展,根据2024年省级先进制造业发展专项(支持大型产业集聚区建设)资金项目分配要求,我局制定了《2024年省级先进制造业发展专项(支持大型产业集聚区建设)资金项目拟安排计划表》(附件),现进行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10月17日至2024年10月23日,共7天,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向肇庆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反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请提供真实姓名、联系方式和反映事项书面证明材料等,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请提供真实单位名称(加盖公章)、联系人、联系方式和反映事项书面证明材料等,联系单位:肇庆市工业和信息化局业务联系电话:0758-2262982监督电话:0758-2230604地址:肇庆市城中路49号市府大院第六幢邮编:526040附件:2024年省级先进制造业发展专项(支持大型产业集聚区建设)资金项目拟安排计划表肇庆市工业和信息化局2024年10月17日附件:2024年省级先进制造业发展专项(支持大型产业集聚区建设)资金项目拟安排计划表.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