并就有关要求通知如下:一、规范起草程序各项地方标准的起草单位要在提出单位指导下尽快成立标准起草组,二、广泛征求意见(一)起草单位要在提出单位支持下,对未采纳的意见要说明理由、予以反馈,形成地方标准的公开征求意见稿,将标准的公开征求意见稿、编制说明、《南京市地方标准征求意见汇总表》(附件3)、《南京市地方标准征求意见单位名单》(附件4)、《关于对南京市地方标准(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的通知》(代拟稿,报送至南京市地方标准审评中心,在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网站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报送的标准公开征求意见稿名称应和本文件下达的标准名称一致,标准起草单位汇总整理各阶段意见、建议反馈情况,完善地方标准草案、编制说明和《南京市地方标准征求意见汇总处理表》《南京市地方标准征求意见单位名单》,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召开南京市地方标准审查会,标准起草单位应于2025年8月底前书面向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提出延期申请,请起草单位使用南京市地方标准管理信息系统(网址:http://180.101.238.76/workbench/index),在线完成立项地方标准的起草、征求意见、报批等制修订流程,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标准化管理处:孙敏俊赵敏联系电话:83630635、83630617市地方标准审评中心:曹永生朱晨晨徐天雯王珊联系电话:84550628、86673682电子邮箱:1683183640@qq.com附件:1.2024年度南京市地方标准制修订计划汇总表2.南京市地方标准编制说明编写提纲3.南京市地方标准征求意见汇总处理表4.南京市地方标准征求意见单位名单5.关于对南京市地方标准(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的通知6.南京市地方标准审查会申请表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4年10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