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根据《印发<关于推进“强智聚才”工程的实施方案>的通知》(锡人才〔2024〕1号),经研究制定《“太湖人才计划”博士后人才引育实施办法》,中共无锡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无锡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4年10月14日“太湖人才计划”博士后人才引育实施办法根据《印发<关于推进“强智聚才”工程的实施方案>的通知》(锡人才〔2024〕1号),再给予30万元经费资助,第二条新进入工作站(创新基地)的全职博士后人员给予每年5万元生活补贴,第三条在站博士后可直接申报副高职称,出站博士后在教学、科研等专业技术岗位工作满1年、业绩突出的,第四条吸引鼓励各类优秀博士后出站后留锡(企业或在锡科研院所)工作,对在锡博士后人员在站期间或出站留锡5年内,给予最高30万元购房补贴,申领补贴的住房自拨付补贴之日起五年内不得变更产权所有人,第五条鼓励博士后自主创业,优先纳入“太湖人才计划”支持,对博士后工作成效突出的单位和个人给予通报表扬,本办法自2024年9月1日起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