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县)区委人才办、各市(县)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中共无锡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无锡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4年10月14日“太湖人才计划”乡土人才引育实施办法根据《印发<关于推进“强智聚才”工程的实施方案>的通知》(锡人才〔2024〕1号),(二)无锡市乡土人才大师工作室,已获授市级及以上乡土人才大师工作室荣誉的领办人或创办人、省乡土人才“三带”名人、“三带”能手称号的个人,不再重复认定为市乡土人才大师工作室,二、支持政策(一)经评审认定为“无锡市优秀乡土人才”的,(二)经评审认定为“无锡市乡土人才大师工作室”的,(三)优先支持“无锡市优秀乡土人才”“无锡市乡土人才大师工作室”创办人或领办人申报中华技能大奖、全国技术能手、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国家级和省级工艺美术大师、国家级和省级非遗代表性传承人、省333高层次人才培养工程、江苏技能大奖、省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省“三带”名人和“三带”能手、市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等重点人才项目,(四)无锡市优秀乡土人才和无锡市乡土人才大师工作室领办人或创办人,“太湖人才计划”乡土人才项目由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组织实施,“太湖人才计划”乡土人才项目采取线上申报、逐级推荐、综合评审、择优认定的办法进行,由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会同市委人才办发文认定,须向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申请摘牌,经所在市(县)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提出,再次申请认定不给予资金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