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政策, 找服务, 就上查策网 !

省卫生健康委关于印发《贵州省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质量控制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息烽县人民政府 | 2024-10-21
第二条贵州省卫生健康委员会(以下简称省卫生健康委)成立贵州省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质量控制专家指导委员会(以下简称专家指导委员会)和各专业质量控制中心(以下简称专业质控中心),贵州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委托贵州省卫生健康学术促进中心(贵州省毕业后医学教育管理办公室)(以下简称省卫生健康学术促进中心(省毕业后医学教育管理办公室))负责专家指导委员会和专业质控中心的日常工作管理,第七条符合以下条件的医疗卫生机构可以申请作为被挂靠单位设立专业质控中心:(一)已经是国家住培基地,(六)能够承担省卫生健康委、省卫生健康学术促进中心(省毕业后医学教育管理办公室)交办的质控工作任务,省卫生健康学术促进中心(省毕业后医学教育管理办公室)对申请单位提交的材料进行书面审核,能够胜任本专业并按照省卫生健康委、省卫生健康学术促进中心(省毕业后医学教育管理办公室)工作要求开展质控工作,6.完成省卫生健康委、省卫生健康学术促进中心(省毕业后医学教育管理办公室)交付的其他任务,每年1月底前向省卫生健康学术促进中心(省毕业后医学教育管理办公室)和专家指导委员会报送年度工作计划,当年12月底前向省卫生健康学术促进中心(省毕业后医学教育管理办公室)和专家指导委员会报送年度工作总结,第十七条专业质控中心形成的质控结论、质控工作报告作为培训基地(医疗卫生机构)以及专业基地住培工作年度综合评价等工作的重要参考依据,委托省卫生健康学术促进中心(省毕业后医学教育管理办公室)对各专业质控中心建立年度考核制度,挂靠周期届满省卫生健康委按照本办法重新遴选专业质控中心的,第十九条专业质控中心根据工作需要向省卫生健康学术促进中心(省毕业后医学教育管理办公室)和专家指导委员汇报工作业绩及需协调指导的工作事宜,省卫生健康学术促进中心(省毕业后医学教育管理办公室)和专家指导委员按职责向各专业质控中心提供协调、监督和指导,第二十四条省卫生健康委、省卫生健康学术促进中心(省毕业后医学教育管理办公室)对设立的各专业质控中心安排一定的工作经费。

更多精选

  • 2024-10-21 00:00:00
  • 2024-10-21 00:00:00
  • 2024-10-21 00:00:00
  • 2024-10-21 00:00:00
  • 2024-10-21 00:00:00
  • 2024-10-21 00:00:00
  • 2024-10-21 00:00:00
  • 2024-10-21 00:00:00
  • 2024-10-21 00:00:00
  • 2024-10-21 00:00:00
  • 2024-10-21 00:00:00
  • 2024-10-21 00:00:00
  • 2024-10-21 00:00:00
  • 2024-10-21 00:00:00
  • 2024-10-21 00:00:00
  • 2024-10-21 00:00:00
  • 2024-10-21 00:00:00
  • 2024-10-21 00:00:00
  • 2024-10-21 00:00:00
  • 2024-10-21 00:00:00
  • 服务热线:

    400-004-5577

    定制开发与商务合作:

    15013822990

    周一至周日,8:00am~18:00pm

    联系我们

    总部地址:深圳市龙华区数字创新中心(龙华区民塘路328号鸿荣源北站商业中心)B座23楼        商务合作:service@chacewang.com

    版权所有 © 2018-2024 查策网 粤ICP备1802459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