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进一步完善我县落实社会保险补贴政策的通知》(宝人社[2021]34号)的文件精神,经个人申请及相关人社平台审核,现对吸纳李杰等3位就业困难人员并为其缴纳社会保险费的企业可以享受社会保险补贴的情况,向社会公开公示,公示期7天,欢迎社会各界进行监督,公示期间如若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以书面或电话方式反映被公示对象的有关情况,以个人名义反映的请签署真实姓名,公示期限为2024年10月22日至10月28日,联系单位:宝应县人才和就业服务中心(地址:安宜东路84号)举报投诉电话:882233132024年企业吸纳就业困难人员社保补贴发放明细(第二批).xlsx宝应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4年10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