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扬州市鼓励高校毕业生来扬留扬回扬创业就业实施细则》(扬人社〔2022〕46号)等文件精神,经企业人才自主申报,市人社局、区组织部共同审核确定,现将审核、审批通过名单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日期为2024年10月21日-2024年10月25日,(公示名单详见附件)联系电话:扬州经开区组织部人才处,0514-82887762,附件1:附件1:开发区留扬补贴2024年09月份审核通过人员名单.pdf附件2:附件2:开发区回扬补贴2024年09月份审核通过人员名单.pdf附件3:附件3:开发区探亲交通补贴2024年09月份审核通过人员名单.pdf2024年10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