湄洲镇人民政府:为支持你镇进一步做好困难群众救助工作,根据《福建省财政厅福建省民政厅关于下达2024年省级困难群众救助补助资金预算的通知》(闽财社指〔2024〕43号)文件,经研究,现下达你镇2024年省级财政困难群众救助补助转移支付预算67万元(详见附件),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此次下达的困难群众救助补助资金专项用于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城乡低保、临时救助、流浪乞讨人员救助(含农村留守儿童、困境儿童等未成年人的应急处置、救助帮扶、监护支持、精神关爱等社会保护支出)、孤儿(含艾滋病病毒感染儿童和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基本生活保障补助支出,该预算收入请列入2024年政府收入分类科目第1100248项“社会保障和就业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收入”,支出请按对应用途列入2024年政府收支分类科目第208类“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确保数据真实、账目清晰、流向明确,三、请按照资金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加强对困难群众救助补助资金的使用管理,加大结转结余资金消化力度,加快预算执行进度,切实做好相关工作,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附件:2024年省级困难群众救助补助资金分配表湄洲岛财政金融局湄洲岛社会事务管理局2024年10月10日附件2024年省级困难群众救助补助资金分配表单位:万元单位合计已下达资金本次下达省级资金(闽财社指〔2023〕75号)中央资金(闽财社指〔2023〕103号)中央资金(闽财社指〔2024〕18号)湄洲镇456200131586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