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文件依据:依据《明溪县农业农村和水利局明溪县财政局明溪县科学技术协会关于印发明溪县2024年高素质农民培训项目(中央资金)实施方案的通知》(明农水〔2024〕52号)2.补助对象:参加明溪县2024年高素质农民培训(中央资金)的年满16周岁,正在从事或有意愿从事农业生产、经营、服务的务农农民、返乡入乡创新创业者、乡村治理及社会事业服务等人员3.补助内容:教师课酬、教材资料、学员集中培训的食宿、交通(包括学员异地集中培训的往返交通费补助)等4.补助标准:高素质农民培训项目5天为一期,补助标准为种植专业每人每天289元5.申报程序:向当地的农业技术推广站报名6.公示期限:长期附件:《明溪县农业农村和水利局明溪县财政局明溪县科学技术协会关于印发明溪县2024年高素质农民培训项目(中央资金)实施方案的通知》(明农水〔2024〕52号)咨询电话:0591-2864155(公开单位电话)监督电话:0591-2813732(公开单位监督电话)12388(全国纪检监察机关统一举报电话)明溪县农业农村和水利局2024年10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