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省农业农村厅、省财政厅关于印发《2024年畜牧业经营主体贷款贴息等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黑农厅联发[2024]115号)文件要求,双城区农业农村局高度重视,组织辖区内符合申报标准的畜牧业经营主体按照贴息时限上报贴息申请,并聘请专家对上报材料(贷款合同、贷款利率、付息证明、银行回单、贴息资金需求、经营主体承诺书等)进行了逐场核实,现将有关情况公示如下:双城区在2023年7月1日至2024年6月30日一年内发生的存续或新增银行贷款的畜牧业经营主体共27家,贷款金额共计38248.6万元,贴息时限内产生利息共计1027.38万元,按照1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标准计算共申请贴息额度为507.42万元,公示期7天,自2024年10月21日至2024年10月29日,对项目单位如有情况和问题,可在公示期内反映,反映情况和问题必须实事求是,电话:0451-53163868特此公示,24.10.21贴息公示(27家)(2)哈尔滨市双城区农业农村局2024年10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