彭泽县2024年10月第二批失业保险一般稳岗返还公示公示时间:2024年10月17日序号企业名称月均缴费人数领取失业金人数失业率全年缴费(元)预计返还金额(大型30%,中小微60%)(元)实际返还(大型30%,中小微60%)(元)1彭泽县益创社会组织培育发展中心300668.4401.04401.042彭泽县康乐社会工作服务中心300635.04381.02381.023江西全鑫科技化工有限公司900039262.223557.3223557.32合计9640565.6424339.3824339.38举报电话:0792-5670852备注:参保企业2023年度未裁员或裁员率不高于5.5%,30人(含)以下的参保企业裁员率不高于20%,可享受稳岗返还,大型企业按企业及其职工上年度实际缴纳失业保险费的30%返还,中小微企业按企业及其职工上年度实际缴纳失业保险费的60%返还,文件依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印发《关于延续实施失业保险援企稳岗政策的通知》(人社部发〔2024〕40号)、江西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印发《江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等四部门关于延续实施失业保险援企稳岗政策的通知》(赣人社发〔2024〕1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