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就2021年度长沙经开区制造业企业原地倍增专项资金项目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申报范围本次申报范围为符合条件的园区企业在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期间发生的奖补支持事项,三、申报内容(一)申报第一条大力支持企业“规模倍增”(二)的支持条款1.条款内容:“对年产值过1亿元且实际缴纳税收过500万元,3.申报材料:(1)长沙经开区原地倍增专项资金申报书(附件1),(3)2021年企业所得税年度申报表及税收完税证明复印件,(4)2021年财务审计报告或财务报表;(5)长沙经开区原地倍增专项资金承诺书(一)及证明材料(附件2),且企业承诺自申报之日起两年内企业固定资产投资达到2000万元以上(立项之日起一年内固定资产投资不低于1000万元)、申报年度起三年内产值和实际缴纳税收累计增幅均达到50%以上的前提下,3.材料条件:(1)长沙经开区原地倍增专项资金申报书(附件1),(3)2021年企业所得税年度申报表及税收完税证明复印件,(4)2021年财务审计报告或财务报表;(5)长沙经开区原地倍增专项资金承诺书(二)及证明材料(附件3),(三)申报第二条大力支持企业“能级倍增”(二)的支持条款1.条款内容:“鼓励产业投资项目入统,3.材料条件:(1)长沙经开区原地倍增专项资金申报书(附件1),(3)2021年企业所得税年度申报表及税收完税证明复印件,(4)2021年财务审计报告或财务报表;(5)长沙经开区原地倍增专项资金承诺书(三)及证明材料(附件4),二、申报流程(一)申报要求1.现场办理:各申报单位请于2022年6月2日前将申报材料提交至长沙经开区管委会综合楼一楼政务服务大厅政策兑现窗口,附件1-4:申报材料相关表格附件5:长沙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关于修订《关于支持制造业企业“原地倍增”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的通知附件6:长沙市涉企政策综合服务平台企业端操作手册长沙经开区产业发展局2022年5月5日相关附件下载:附件1-4:申报材料相关表格.docx附件5:长沙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关于修订《关于支持制造业企业“原地倍增”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的通知.PDF附件6:长沙市涉企政策综合服务平台企业端操作手册.docx相关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