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等4部门关于做好失业保险援企稳岗政策落实工作的通知》(鲁人社发〔2024〕8号)要求,我县对拟拨付稳岗返还资金的企业进行了初审,现将审核通过的第四批46家企业名单予以公示(名单附后),公示期限:2024年10月16日—2024年10月22日,如有情况需要反映的,请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可传真)形式实名向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反映,非实名反映的问题,不予受理,联系电话:0543--8197779惠民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4年10月16日附件:惠民县拟拨付稳岗返还资金企业名单公示(第四批).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