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清理不适应经济社会发展行政法规和文件,农业农村局决定对部分文件内容进行修订,一、《广灵县农业农村局关于遴选2024年广灵县农业科技示范展示基地和社会化服务组织的公告》(一)遴选范围广灵县辖区内的现有科研教学推广单位、试验示范基地、良种繁育场、涉农企业、农业专业合作社等具有一定规模、辐射带动能力较强、长期稳定的农业组织,修改为:现有科研教学推广单位、试验示范基地、良种繁育场、涉农企业、农业专业合作社等具有一定规模、辐射带动能力较强、长期稳定的农业组织,二、《广灵县农业农村局关于公开遴选广灵县2024年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补助项目农技人员培训工作培训机构的公告》(一)确定原则按照培训机构自愿申报,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择优认定广灵县2024年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补助项目农技人员培训工作培训机构,修改为:按照培训机构自愿申报,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确定广灵县2024年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补助项目农技人员培训工作培训机构,特此通知广灵县农业农村局2024年9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