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生态环境局:自2001年崇明区确立建设生态岛以来,历届区委、区政府高度重视生态文明建设工作,坚持“全生态、高品质、国际化”发展方向,深入实施“+生态”“生态+”发展战略,高质量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工作取得实效,占全球种群1%以上的水鸟物种数稳定达12种以上,获评上海市首批生活垃圾分类示范区,在全国率先实现农村生活污水处置、生活垃圾分类减量和农林废弃物资源化利用三个全覆盖,农业绿色发展指数在全国名列前茅,成功创建国家全域旅游示范区,逐步探索出一条生态生产生活融合发展的新路,按照《关于印发<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市)建设指标><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县)建设指标><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管理规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实践创新基地建设管理规程>的通知》(环办生态〔2024〕4号)、《关于印发<上海市创建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实践创新基地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沪生建办〔2024〕4号)等文件要求,我区已具备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创建条件,不存在《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管理规程》第十五条规定的不得申报情形,恳请市生态环境局支持我区创建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