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厦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做好跨省就业资金发放工作的通知》(厦人社〔2024〕123号)、《厦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调整吸纳中西部脱贫人口跨省就业资金发放预标准的通知》(厦人社〔2024〕156号)、《厦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明确吸纳中西部脱贫人口跨省就业资金发放标准的通知》(厦人社〔2024〕173号)等有关文件精神,经厦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对符合条件的企业和员工进行筛选,我区劳动就业中心拟对2024年第六、七批符合条件的吸纳中西部脱贫人口跨省就业的企业共181家次(第六批124家、第七批57家)发放补助资金,现予以公示,公示时间:2024年10月18日—2024年10月24日,公示期间如有疑义,请及时向我区就业中心反馈,电话:7313397特此公示,附件:1.2024年第六批跨省就业资金拟发放明细表附件:2.2024年第七批跨省就业资金拟发放明细表同安区劳动就业中心2024年10月18日附件下载·附件:1.2024年第六批跨省就业资金拟发放明细表.xlsx·附件:2.2024年第七批跨省就业资金拟发放明细表.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