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暂行办法》的要求,从本通告发布之日起,以不动产登记为基础,按照资源公有、物权法定和统一确权登记的原则,对渔山溪和大源溪自然资源所有权开展首次登记,分别为渔山溪和大源溪,依据集体土地所有权等资料,参考国土调查和水利部门调查结果,二、开展自然资源登记工作的时间本次开展自然资源首次登记工作的时间为自通告发布之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三、自然资源类型、范围登记单元内的水流、森林、山岭、草原、滩涂、海域以及探明储量的矿产资源等自然资源的国家所有权和自然生态空间,本次登记区域涉及浙江省杭州市富阳区,四、其他事项自然资源所有权代表(代理)行使主体、集体土地所有权人、国有土地使用权人等相关主体,应当积极配合做好确权登记相关工作,特此通告,杭州市富阳区人民政府2024年10月11日其他通知〔2024〕号-杭州市富阳区人民政府关于开展渔山溪和大源溪自然资源所有权首次登记的通告[20241012102316740].pdf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