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四川省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条例》和《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四川省城镇供排水企业运行评估考核办事指南〉的通知》(川建城发〔2015〕886号)要求,我局对广安信环水务有限公司等3家排水企业递交的运行评估考核材料进行了审核,审核意见为“合格”,保证审核公正性,现将各排水企业运行评估审核意见予以公示(公示期2024年7月4日—7月10日),接受社会公众监督,公示期内,社会各单位、利益关系人与公众对审核意见有异议的,或对相关情况有异议、投诉或举报的,请书面向我局反映,单位有异议、投诉的,应当提交法定代表人签名的书面材料(加盖公章)及真实的联系方式,利益关系人或公众有投诉、举报的,应署实名并附身份证复印件及真实的联系方式,联系地址:广安市广安区金安大道1号联系人:雷老师联系电话:18008265635附件:广安市城市(县城)排水企业运行评估审核意见.doc广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4年7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