壶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2024年9月18日(此件公开发布)壶关县推动商贸流通业高质量高速度发展若干措施为推动我县商贸流通业高质量高速度发展,分别给予一次性奖励1万元、2万元、3万元,分别给予一次性奖励1万元、2万元、3万元,(责任单位:县商务中心、县政府招商中心、壶关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县统计局、县财政局)(二)支持商贸流通企业升限入统,入统当年一次性给予每户企业奖励3万元,(责任单位:县商务中心、县统计局、县财政局)(三)鼓励商贸流通企业扩大销售额,第3年给予一次性奖励2万元,(责任单位:县商务中心、县统计局、县财政局)(四)鼓励生产企业成立销售公司升限入统,并纳入限上企业统计库的给予一次性奖励3万元,(责任单位:县商务中心、县统计局、县财政局)(五)鼓励商贸流通企业提高报表质量,(责任单位:县商务中心、县统计局、县财政局)(六)鼓励平台(园区)以商招商,当年给予平台(园区)一次性奖励3万元,当年给予平台(园区)一次性奖励5万元,当年给予平台(园区)一次性奖励10万元,(责任单位:县商务中心、县政府招商中心、壶关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县财政局)四、附则上述第二条支持措施中第(一)款、第(二)款不同时享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