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福建省财政厅福建省农业农村厅关于调整2024年中央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培育资金的通知》(闽财农指〔2024〕37号)等文件精神,罗源县2024年中央农业经营主体能力提升(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培育)项目下达补助资金20万元,用于新型经营主体开展项目建设,改善生产设施条件,项目建设采取“先建后补”的补助方式,在示范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自愿申报,乡镇政府审核推荐的基础上,经审核并经局会议通过,拟推荐由罗源县起步镇兰田俊果家庭农场、罗源县飞竹镇康康家庭农场承担实施2024年罗源县中央农业经营主体能力提升(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培育)项目(具体情况详见附件),现予以公开,欢迎社会各界对项目实施单位情况进行监督,监督电话:0591-26851115(罗源县农业农村局)12388(全国纪检监察机关统一举报电话)附件:拟承担2024年罗源县中央农业经营主体能力提升(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培育)项目建设的示范家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基本情况表罗源县农业农村局2024年10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