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东省少数民族聚居区少数民族大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办法》(粤财教〔2015〕24号)和《广东省少数民族聚居区少数民族大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办法操作细则》(粤民宗发〔2015〕21号),经学生申请,民族和教育工作部门初审,拟确定李名栓等98名学生为2024年我县广东省少数民族聚居区少数民族大学生资助金资助对象,现将拟资助学生名单予以公示(见附件),公示期自2024年10月18日至2024年10月25日,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以电话或书面形式向怀集县民族宗教事务局反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请提供真实姓名、联系方式和反映事项的证明材料等,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请提供真实单位名称(加盖公章)、联系人、联系方式和反映事项的证明材料等,怀集县民宗局联系电话:0758-5522336,地址及邮编:怀集县人民政府行政办公大楼301室,附件:怀集县2024年广东省少数民族聚居区少数民族大学生资助资金拟资助名单(98人).xlsx怀集县民族宗教事务局2024年10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