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责任单位:县经贸科技局牵头落实〕二、鼓励支持“开门红”企业,对2024年至2026年产值规模5000(含)万元以上、一季度产值增速达到20%(含)以上的工业企业给予最高5万元奖励,年产值达到1亿元的企业给予1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且建成投产的企业给予5万元的一次性奖励,且建成投产的企业给予1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单个企业每年最高不超过5万元,小微企业创业担保贷款额度不超过400万元,〔责任单位:县经贸科技局、县财政局、县统计局牵头,给予一次性补助10万元;在各大省会城市开设“宁陕山珍”专卖店,给予一次性补助3万元;在县级开设“宁陕山珍”专卖店,单个企业最高奖励不超过10万元,单个企业每年最高补贴不超过10万元,〔责任单位:县经贸科技局牵头落实〕十七、鼓励企业开展线上销售,〔责任单位:县经贸科技局牵头落实〕十八、支持消费促进活动,〔责任单位:县经贸科技局牵头落实〕十九、强化监测分析统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