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统计部门有关新开业达标的规上服务业企业的要求,支持服务业新开业企业做大做强,对2022年上半年(2022年1月1日起至2022年6月30日止)在汕头市注册登记的新开业且达到规模以上的服务业企业给予奖励,市发展改革局近日制定印发了《2022年汕头市助企纾困十三条(“新开业”规模以上服务业企业)奖励的实施细则》(以下简称《实施细则》),《实施细则》明确,对2022年上半年在汕头市注册登记的新开业且达到规模以上的服务业企业(简称新开业达标服务业企业),本次申报奖励的规模以上服务业企业范围为2022年上半年营业收入(增值税纳税申报表中计税销售额)累计达以下标准的服务业企业法人(或执行企业会计制度的非企业法人):本次申报期限内辖区内营业收入达到2000万元及以上服务业法人单位,本次申报期限内辖区内营业收入达到1000万元及以上服务业法人单位,包括租赁和商务服务业,本次申报期限内辖区内营业收入达到500万元及以上服务业法人单位,包括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企业获得的奖励资金须严格执行规范的会计核算制度,各区(县)发展改革部门要加强财政专项资金的监督管理和绩效目标监控,负责资金使用安全、绩效评价、信息公开等,做好用款企业资金使用规范性的抽查督导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