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按照内蒙古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内蒙古自治区税务局《关于延续实施失业保险援企稳岗政策的通知》(内人社发〔2024〕16号)文件精神,我中心初步审核稳岗返还企业39家,涉及职工12366人,拟返还金额为6377385.30元,中小微型企业按上年度(2023年)企业及其职工实际缴纳失业保险费60%返还,大型企业按30%返还,社会团体、基金会、社会服务机构、律师事务所、会计事务所、以单位形式参保的个体经济组织参照中小微型企业实施,后期如发现严重失信企业、不符合当地环保政策的企业、僵尸企业和裁员率超过规定比率的企业将不予发放,现将初步审核的39家企业进行公示,公示期间,如对公示对象或审核结果有异议,可通过来电、来访、来信等方式向受理部门反映,受理部门将按有关规定为反映情况的人员保密,公示期为2024年6月13日至2024年6月19日,受理部门:鄂尔多斯市东胜区就业服务中心联系地址:鄂尔多斯市东胜区政务服务中心A座B311联系电话:0477-5125903电子邮箱:dsqsybx@163.com鄂尔多斯市东胜区就业服务中心2024年6月13日附件:鄂尔多斯市东胜区就业服务中心2024年第一批稳岗返还补贴发放公示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