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省商务厅青海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青海省财政厅关于印发《青海省2024年加力支持消费品以旧换新实施细则》的通知青商运字〔2024〕85号各市州人民政府,省商务厅会同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研究制定了《青海省2024年加力支持消费品以旧换新实施细则》,附件:青海省2024年加力支持消费品以旧换新实施细则青海省商务厅青海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青海省财政厅2024年8月14日青海省2024年加力支持消费品以旧换新实施细则为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结合《青海省推动消费品以旧换新行动方案》《青海省2024年消费品以旧换新实施细则》,一、执行时间和申请流程(一)执行时间1.汽车报废更新活动执行时间以《汽车以旧换新补贴实施细则》为准,2.汽车置换更新活动、家电以旧换新活动执行时间为2024年6月1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24时,汽车购置补贴活动、摩托车购置补贴活动、电动自行车及电动自行车蓄电池购置补贴活动执行时间为2024年1月1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24时,家装焕新补贴活动执行时间为2024年4月1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24时,智能家用电器购置补贴活动执行时间为本细则印发之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24时,(二)申请流程汽车购置补贴活动、摩托车购置补贴活动、电动自行车及电动自行车蓄电池购置补贴活动、智能家用电器购置补贴活动、家装焕新补贴活动,补贴标准提高至购买新能源乘用车补2万元、购买2.0升及以下排量燃油乘用车补1.5万元,自《汽车以旧换新补贴实施细则》印发之日起申请补贴的消费者,购买10万元(含)以上新能源乘用车补贴2万元,(三)家电以旧换新活动6.加力支持国家家电以旧换新活动,参照《关于印发<青海省2024年消费品以旧换新实施细则>的通知》(青商运字〔2024〕53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