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大对实体经济特别是受疫情影响行业和中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的金融支持力度,引导金融机构积极运用降准资金支持受疫情影响行业和中小微企业,鼓励地方金融组织对受疫情影响的小微企业酌情降费减息或增加贷款、融资租赁、保理等额度,对服务小微企业表现良好的地方金融组织,加大对符合条件的科创、涉农、小微和受疫情影响企业的融资增信支持力度,对2022年省级融资再担保机构纳入国家融资担保基金授信范围内的小微企业融资担保业务,引导金融机构有效应用“加易贷”融资模式继续加大对加工贸易企业的融资支持,鼓励金融机构加大对优质房地产项目的支持力度,支持金融机构为重点房地产企业风险处置项目出让、兼并收购提供债券发行、融资顾问等服务,鼓励金融机构适度加大流动性贷款等支持力度,鼓励地方法人金融机构有效利用科技创新再贷款,引导金融机构快速响应产业链核心及配套企业融资需求,鼓励有条件的地市针对核心企业、金融机构开展供应链金融给予融资补贴或奖励,为企业合理运用金融工具、优化融资结构提供服务,引导地方法人金融机构加大对涉农主体的支持力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