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组织开展阳春市2023年新增限额以上商贸企业奖励资金申报工作,(二)2023年新纳入限额以上社消零统计范围,二、奖励标准对新增纳统限额以上商贸企业每户给予5万元奖励,三、申报材料(一)申报材料封面(附件2),(三)2023年新增限额以上商贸企业奖励资金申请表(附件3),四、申报程序(一)企业申报,企业应于2024年10月25日前将一式二份申报材料(含电子版)报送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场管理股,按申报材料顺序制作申报资料目录,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根据审核结果及申报主体信用情况查询结果,拟奖励名单由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在阳春市政府网进行公示,由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向市政府呈报资金拨付申请,市工业和信息化局会同市财政局按照有关规定完成资金拨付手续,五、资金监督及管理企业收到资金后,自觉接受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财政局对资金使用情况的监督和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