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怒江州财政局关于开展2024年预算绩效评价及部门(单位)自评复核工作的通知》(怒财绩〔2024〕9号),结合财政部《项目支出绩效评价管理办法》(财预〔2020〕10号)《怒江州财政局中共怒江州委组织部怒江州审计局关于印发<怒江州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工作推进方案>的通知》(怒财发〔2019〕50号)及《怒江州州级预算绩效管理办法》要求,怒江州财政局成立财政资金重点绩效评价组于2024年6月17日至2024年8月31日对我单位2023年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基金补助资金依法开展财政重点绩效评价工作,按照《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意见》(中发〔2018〕34号)《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有关信息公开的规定,现将《2023年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基金补助资金财政重点绩效评价结果》公开如下:2023年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基金补助资金财政重点绩效评价绩效评价得分为93.23分,综合评价等级为“优”,一级指标得分情况详见下表:表3绩效评价得分情况表一级指标指标分值评价得分得分率决策15.0012.5083.33%过程25.0024.0096.00%产出25.0023.8695.44%效益35.0032.8793.91%合计100.0093.2393.23%怒江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4年10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