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3季度,桃江康宁中医(综合)诊所等三家药店自愿申报成为我县医保定点协议医药机构,桃江县医疗保障局在受理申报后,根据国家医疗保障局第2号第3号令和湘医保发〔2021〕35、36号文件等法律法规要求,经过实地查看、多方评估、集体研究,拟确定为基本医疗保险服务协议机构(名单和服务项目见附表),现予公示,一、公示时间2024年10月17日至2024年10月23日二、受理单位桃江县医疗保障局三、受理电话0737-8828878(办)四、地址桃江县政务中心7楼医疗保障局办公室公示期间,任何单位或个人均可通过来人、来电、来信等方式向我局反映公示对象存在的情况和问题,单位或个人反映情况和问题须实事求是,须提供真实姓名、联系电话、联系地址,以便核实情况,我局对有关单位或个人信息严格保密,依照相关规定对所反映的情况和问题将进行核实处理,附件:2024年桃江县医保协议医药机构现场评审认定表桃江县医疗保障局2024年10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