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乳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条例》(2008年10月9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36号发布)的规定,依据《关于进一步加强生鲜乳收购站建设与管理的通知》(苏农牧〔2009〕24号)的要求,我局于2024年10月16日派出审核小组对泰州宏吉钢材贸易有限公司(车辆所有者是单位)的生鲜乳运输车辆进行现场检查验收,现将检查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2024年10月16日至2024年10月22日,如对公示内容有异议,请将意见和建议反馈给我局,联系电话:88859486,序号车辆所有者车牌号码核定最大运载量验收时间验收情况1泰州宏吉钢材贸易有限公司苏M261729.99T2024年10月16日生鲜乳运输车辆验收合格泰州市姜堰区农业农村局2024年10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