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湖北省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管理办法》(鄂人社规[2018]1号)、《省人民政府关于实施“才聚荆楚”工程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的若干措施的通知》(鄂政办[2021]44号)文件精神,2023年第一批有4家见习单位申报就业见习补贴,经审核19人均符合补贴条件,文件规定对见习单位补贴标准提高至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70%(我市2021年8月前最低工资标准为1380元/月,2021年9月后最低工资标准为1650元/月),对见习人员见习期满留用率达到50%以上的单位,按留用人数给予1000元/人的奖补发放,2023年第一批4家单位19名见习人员的见习补贴总金额是116655元,现予以公示,时间:2024年10月10日2024至10月17日止,若有异议请联系市人事档案管理中心综合科,电话:0710-6326230,附件:2023年就业见习补贴名单枣阳市人事档案管理中心2024年10月9日附件下载:1、2023年就业见习补贴名单.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