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积极推进高校毕业生就业,帮助高校毕业生积累工作经验、提升就业能力,根据《陕西省就业见习管理办法》(陕人社发〔2019〕51号)、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巩固加强稳就业工作的通知》(陕政办发〔2024〕14号)文件精神及相关政策规定,现将就业见习相关事项公告如下:一、就业见习对象1.见习单位:自愿开展见习工作,合法合规的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等各类用人单位,2.见习人员: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和16-24岁登记失业青年,提供相关资料,方可开展就业见习工作,2.见习单位与见习人员达成意向后向渭城区人才交流中心提出申请,三、就业见习期限、补贴及拨付见习期一般为3-12个月,对参加见习人员免费办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每人每月30元,并与留用人员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的,不建立劳动关系,对见习期间升学、就业的见习人员,报名地点:渭城区文林东路9号渭城区政府四楼439室咨询电话:029-33188124029-33188179欢迎符合条件的用人单位和个人积极报名参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