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展大旅游,扎实推进全县生态文化旅游产业发展,县人民政府出台了《咸丰县促进生态文化旅游产业发展奖励暂行办法》,“对旅行社组织州外游客乘坐火车(含高铁动车)落地恩施火车站、咸丰火车站,游览咸丰县内1个收费景区,且住宿1晚的给予1万元现金奖励,每超过100人增加0.5万元现金奖励”“对旅行社组织州外游客乘坐飞机落地恩施机场、黔江机场,游览咸丰县内1个以上收费景区,且住宿1晚的给予旅行社50元/人现金奖励”“旅行社、自驾协会单次组织州外汽车大团或自驾团达到300人,游览县内1个以上收费景区且住宿1晚的给予一次性奖励1.5万元”“全年累计达到5000人以上,游览县内1个收费景区且住宿1晚的,再按排名分别给予旅行社第一名20万元,应分别给予咸丰咸庆丰年旅行社有限公司奖励535000元,恩施海外旅游有限公司奖励5500元,联系人:联系方式:附件:2023年咸丰县旅行社组织游客奖励明细表咸丰县文化和旅游局2024年6月19日附件2023年咸丰县旅行社组织游客奖励明细表填报单位:咸丰县文化和旅游局填报时间:2024年6月19日序号企业名称企业代码企业法人法人联系方式银行开户信息奖补金额(万元)收款人名称开户行收款账号1咸丰咸庆丰年旅行社有限公司91422826788158259F何虹琼13597819040咸丰咸庆丰年旅行社有限公司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咸丰支行181700880920001801553.52恩施州青年旅行社有限责任公司91422800767402099X郜春燕18071930063恩施州青年旅行社有限责任公司中国工商银行恩施城区支行营业室181700230920019462325.8053恩施海外旅游有限公司914228015824850009吴锋18607144922恩施海外旅游有限公司中国建设恩施分行营业部420017286080530063300.554深圳市吉途旅游有限公司91440300MA5D8Q3E6F林子森18038045803深圳市吉途旅游有限公司中国农业银行深圳科技园支行410032000400313231合计80.8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