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全面规范我县零工驿站建设和管理,现就规范我县零工驿站建设提出以下管理办法:一、总体要求(一)指导思想,高质量推进线下零工驿站建设,依托公共资源设立的零工驿站由我县公共就业服务机构负责建设和运营,为灵活就业人员提供免费的基本公共就业服务,委托具有相关资质条件的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等社会力量运营管理,为灵活就业人员集中提供各类公益性服务,(四)推进线上零工驿站建设,为有招聘需求和求职需求的企业和灵活就业人员提供线上招聘服务,为灵活就业人员提供线上求职等服务,鼓励具有相关资质条件的企业和社会组织依托自有场地、设施设备、服务人员举办零工驿站,为灵活就业人员免费提供职业介绍、技能培训、法律维权、政策代办等公益性服务,具体评选方案和奖励标准由我县公共就业服务机构人力资源市场负责制定并组织考核实施,县劳动保障监察机构应指导督促零工驿站依法开展招工用工服务,将零工驿站建设质量、服务质效、有关指标完成情况等内容纳入我县就业服务质量的考核范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