枣庄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枣庄市促进企业平稳健康发展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各区(市)人民政府,受疫情影响较大的企业、项目办理流动资金贷款,(责任单位:市地方金融监管局、市人民银行、枣庄银保监分局、财金控股集团、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税务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发展改革委)二、支持服务业企业转型升规,支持区(市)对规上服务业企业,(责任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财政局、市地方金融监管局、市人民银行、枣庄银保监分局)四、加快企业绿色低碳数字转型,(责任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大数据局、市生态环境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发展改革委、市能源局)五、支持创新载体建设,(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科技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财政局)六、强化用地保障,各区(市)、枣庄高新区落实工业企业“亩产效益”分类评价差异化政策,(责任单位: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法院、市工业和信息化局)七、优化用工服务,(责任单位: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总工会、市教育局)八、鼓励小微企业招用高校毕业生,(责任单位: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财政局)九、降低企业生产运营成本,(责任单位:市文化和旅游局、市财政局、市总工会)十二、支持零售企业做大规模,支持区(市)对符合条件的零售企业、品牌连锁便利企业,各区〈市〉政府、枣庄高新区管委会)以上政策自印发之日起实施,各区(市)、枣庄高新区要制订具体政策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