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财政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湖北省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鄂财社发〔2017〕102号)、《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实施“才聚荆楚”工程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若干措施的通知》(鄂政办发〔2021〕44号)、《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优化调整稳就业政策惠企利民促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鄂政办发〔2023〕22号)、《巴东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巴东县高校及中职毕业生就业见习管理办法〉的通知》(巴人社文〔2018〕74号)文件要求,巴东县信陵镇爱心幼儿园、恩施州金领企业管理有限公司两家见习基地3人参加就业见习,县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对人员补贴资料进行了初审,现将相关情况报告如下:按照《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实施“才聚荆楚”工程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若干措施的通知》(鄂政办发〔2021〕44号)、《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优化调整稳就业政策惠企利民促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鄂政办发〔2023〕22号)相关文件要求,“对见习单位按规定给予就业见习补贴,补贴标准按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70%(本次3人见习补贴2024年1月止按当地最低工资1520.00元的70/%计算,2024年2月起按当地最低工资1800.00元的70/%计算)对见习人员见习期满留用率达到50%以上的单位,按留用人数给予1000元/人奖补,本次共有3人参与见习,实际留用2人,见习补贴金额共计贰万叁仟叁佰零捌元整(小写:23308.00元),以上补贴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三天(时间从2024年8月14日至8月16日),在公示期内若对补贴人员的真实性有异议的可实名举报,巴东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4年8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