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接股权投资由科技成长基金对股权投资项目进行直接投资,二、子基金管理机构应具备的条件(一)实缴注册资本(实缴出资)不低于1000万元,(三)注册地科技成长基金优先支持子基金管理人、普通合伙人、子基金注册在海淀区的合作机构,(八)出资比例科技成长基金投资子基金时,(九)返投要求子基金(及子基金管理人关联基金)投资于注册在海淀区项目的金额,投向海淀区早期企业的金额不得低于科技成长基金出资额,(十)信息披露子基金应定期向科技成长基金管理机构提交阶段性报告,科技成长基金管理机构向社会公开征子基金项目,科技成长基金管理机构组织子基金项目入库评审会,由科技成长基金管理机构组织对入库的子基金项目进行初步筛选,由科技成长基金管理机构组织对立项的子基金项目进行尽职调查及风险评价,主任会对科技成长基金投委会形成的投资方案进行审定,由科技成长基金管理机构进行公示,由科技成长基金管理机构负责相关法律文件签署,(五)科技成长基金管理机构对本申报指南相关事项拥有最终解释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