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将2024年农产品进口关税配额再分配有关事项公告如下,当年未就全部配额数量签订进口合同,或已签订进口合同但预计年底前无法从始发港出运的,均应将其持有的关税配额量中未完成或不能完成的部分于9月15日前交还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发展改革委、商务主管部门,小麦、玉米、大米通过国际贸易“单一窗口”粮食进口关税配额管理系统交还,棉花通过国际贸易“单一窗口”棉花进口配额管理系统交还,食糖通过农产品进口关税配额管理系统交还,对9月15日前没有交还且年底前未充分使用配额的最终用户,以及符合相关分配细则所列申请条件但在年初分配时未获得2024年进口关税配额的新用户,可以提出农产品进口关税配额再分配申请,9月30日前将关税配额再分配量分配到最终用户,六、再分配关税配额的有效期等其他事项按照《农产品进口关税配额管理暂行办法》及相关分配细则执行,七、小麦、玉米、大米、棉花进口关税配额的再分配,食糖进口关税配额再分配,附件:1.2024年粮食进口关税配额再分配申请表2.2024年棉花进口关税配额再分配申请表3.2024年食糖进口关税配额再分配申请表国家发展改革委商务部2024年8月7日。